依法相互协调保护环境资源

2016-07-12 gdlusen

今年以来,天津区检察院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采取多项举措,依法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助推美丽武清建设。


天津区检察院建立办案专业化机制,成立环保类案件专门办案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并聘请区环保局业务专家,对案件涉及的技术问题征询意见。在案件办理中,他们遵循快速原则,对该类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快速办理;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提前介入,及时引导侦查取证。


为提升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办理的质量,区检察院建立案件反馈机制,定期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就案件调查、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协调,统一执法尺度。案件判决后,坚持通过主体审查、调查取证、强制措施运用等13方面对侦查活动进行表单式逐案评议。在此基础上,该院与环保、水利、林牧渔业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平台,通过信息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执法、司法、监督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两法无缝衔接。针对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中存在的隐患,运用检察建议防微杜渐,提出整改建议。同时,注重案件信息公开,把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检务公开的重点,与环保部门联合筛选、编写案例开展环境保护宣传,通过网站、微博发布典型案例,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及法律文书等,有效提升公众环保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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