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个地区负责人被省环保厅约谈

2016-05-31

    昨天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因环境信访问题突出,南京浦口、无锡江阴、徐州新沂、徐州云龙区、昆山、张家港、如皋、海门、建湖、高邮等10个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被环保厅约谈,当场回应投诉焦点。


    南京市浦口区新甸街道经营苗圃的一位投诉人多次到省环保厅上访:今年2月,上小学的女儿出现咽炎症状,怀疑受到苗圃附近的江北静脉产业园污染影响,要求拆迁苗圃。

浦口区副区长杨雯懿介绍,经调查,根据南京市政府的相关规定,静脉产业园的拆迁对象范围是1000米以内,该苗圃不在拆迁范围。同时,孩子的咽炎是否因静脉产业园造成的,并没有确凿证据;主要是投诉人有一些利益诉求,浦口区将做好解释工作,同时也准备积极应诉。

省环保厅副巡视员胡和林表示,问题肯定要依法解决。但据省环保厅信访办了解,该投诉人多次到街道投诉,街道一直没人出面处理此事。省环保信访办相关同志明确,他们出面联系街道,也联系不到相关负责人。杨雯懿表态:将由该区环保局何斌副局长直接负责此事。

投诉对象:徐州新沂新河化工

省环保厅多个部门都接到徐州新沂市唐店镇高某的投诉电话,反映新河化工未批先建问题。新沂市副市长马林回应:经调查,投诉人一直就在化工园区找项目做,这次想做新河化工的土建工程,但企业认为高某没有能力承担,发生矛盾导致投诉。

胡和林副巡视员当场质疑:“但企业是未批先建,没有任何手续就让他们办?”他提醒,“如果环境没问题,人家也没办法拿环保说事儿。”建议不要盯在投诉人的诉求上,而要反思其中到底有没有合理部分。

我省明确环保厅可单独约谈地方政府

记者从环保厅了解到,依照环保法相关规定,我省此前出台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约谈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约谈的范围、程序和要求,此举旨在建立规范的约谈工作机制,督促下级政府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和风险。

 

《办法》规范了约谈范围,对于未完成或难以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环境质量明显恶化,或存在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公众健康等11种情形,经环境保护部或省环保厅现场核查都可以进行约谈。

根据《办法》,省环保厅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提出约谈申请,经环境监察局会签,报厅领导批准后实施。约谈申请应明确约谈事由、被约谈方及负责人、约谈主持人、邀请参加人员、时间、地点、被约谈方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拟提出的主要整改要求。

《办法》规定,约谈可由省环保厅单独实施,也可邀请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行风监督员、媒体和公众代表列席。

 (广州市绿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www.gdlusen.com 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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