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系统"打虎"不手软 这些高官都因环保遭了处罚
4月6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当地检察机关已对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原厅长李清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从2013年至201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环保部门人员4618人,包括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山西省环保厅厅长刘向东在内的至少7名厅局级(含)以上高官落马。
除了强大的反腐风暴,2016年全国两会后,云南、湖北、河北等地相继出台文件,明确地方党政领导的环保责任,渎职官员或被终身追责。
环保系统"打虎"不手软 这些高官都因环保遭了
两省环保系统行政一把手落马
跟预料到的一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原厅长李清是因涉嫌受贿落马的。
去年11月6日,广东省纪委发布消息称,李清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而就在李清被带走的前一周,深圳环保企业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维仰也被带走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有猜测认为,李清违纪或与张维仰有关。
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清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李清早年曾挂职揭阳市副市长,后任潮州市市长。2009年,李清调至广东省环保厅担任厅长,直至落马。而去年李清恰好满60岁。
上游新闻记者发现,过去四年,地方环保系统落马的行政“一把手”并不止李清一人。
早在2012年9月,东莞市环保局原局长袁绍东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后查明,袁绍东收受该市两家废水、废油脂回收企业老板贿赂共计870万元人民币。袁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比袁绍东更恶劣的是被称为“明星厅长”和“两亿贪官”的山西省环保厅原厅长刘向东。在离开环保系统后,刘向东出任山西省委巡视组组长。
在山西省纪委对其的通报中,就包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他违纪的事实,还被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党课上当做反面典型。
此外,福建省环保厅副厅长王国长、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李葆等地方环保系统官员也因存在权钱交易而被调查。其中,负责河北省环境总量减排、环境监测、环保督察、排污权交易等工作的李葆还被指治污不力,导致河北省部分城市的空气质量排在全国倒数。
环保系统"打虎"不手软 这些高官都因环保遭了
环保部20天内两高官落马
反腐风暴也“刮”到了环保部。
2015年7月30日,环境保护部原副部长、党组成员张力军落马。20天后,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熊跃辉落马。
两人违纪的情况均包括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此外,两人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公款宴请或多次出入私人会所,接受企业老板邀请打高尔夫球。
彼时,陈吉宁到任环保部仅半年时间。
今年1月11日,环保部召开警示教育通报会,通报张力军、熊跃辉主要违纪事实和处分决定。
陈吉宁说在会上说,在过去的一年里,环境保护部党组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部署,狠抓落实,持续整改,有力地促进了作风建设。但从部机关和部属单位的情况看,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生活腐化奢靡等现象依然存在,这充分说明反“四风”、反腐败一刻也不能放松。
陈吉宁强调要吸取教训,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时刻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环保部门人员人数连续三年增长
在召开警示教育通报会的同一天,环保部还召开一场重要会议——2016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提到“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时,陈吉宁列举了两组数据:
(2015年)查处7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件,涉及6个单位,对9名司局级干部、8名处级干部进行问责。
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环保部门人员1036人,比2012年增长60.4%;2014年处分1684人,比2013年增长62.6%;2015年处分1898人,比2014年增长12.7%。
除了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也在“盯”着环保系统。
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指出,2015年,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101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环境保护部组成联合督察组,现场督办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内蒙古、甘肃、宁夏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6家化工企业和10名责任人提起公诉,查办渎职犯罪4人。
此外,曹建明还举了一个例子:贵州省锦屏县7家石材公司长期违法排污,县环保局两次收到检察建议仍未履行监管职责,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县环保局行为违法。该县认真整改,责令相关污染企业停产整顿,并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集中整治。
环保系统"打虎"不手软 这些高官都因环保遭了
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日益关注,对环境问题的问责也越来越多,仅对环保系统追责远远不够。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全国两会后,各地陆续下发文件或召开相关会议,明确党政领导环保责任。
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各州(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3月30日,湖北省委主要领导领衔重大改革项目启动会召开。省委书记李鸿忠在会上指出,湖北将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倒逼全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责任不落实的予以严肃追责、严厉问责。
河南也于近日印发《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该方案规定,严格考核奖惩,把环境质量“不降反升”作为刚性约束条件,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对当地政府实施“一票否决”,必要时实行区域限批,并对有关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督促整改。
环保任务艰巨的河北也于近日“动了真格”。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每两年左右对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督察一遍。
《方案》还给地方党政划了红线,提出党委、政府在组织领导和决策过程中有下列16种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例如,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致使本地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或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或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性影响和不可恢复利用的;未按要求完成本地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或环境质量超标,不按规定制定达标实施方案的
(广州市绿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www.gdlusen.com 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