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餐饮单位油烟排放 需“持证”
2014-11-14
gdlusen
近日,南川启动市容环卫整治百日行动,要求区工商部门在年审餐饮经营单位营业执照时,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列为审批条件,无证违规排油烟的餐饮单位将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
据了解,南川现有餐饮单位2000多户,大多设立在人员较为集中的居住小区和街道。以前,很多餐馆因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者净化设备老化,导致油烟排放超标。按照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油烟排放超标餐饮经营单位,必须根据不同规模和经营类别,分别安装与之配套的油烟净化器或对原有油烟净化器进行改造;对无油烟净化设施和无高空排放措施的餐饮经营单位,一律不予审批、不得建设、不发放相关证照。
南川区环保局污控科相关负责人说,该区还要求餐馆修建一个油污隔离井,将油渍和污水分离开,排入不同的管道,减少地下主管网堵塞现象发生。
“安装净化设施,并且排污经检测达标后,才准予发放排污许可证。”该负责人说,对有证仍违规排放的,区环保局将加强督促检查,限期整改,直至达标排放。如果验收不合格没有取得相关证件,餐饮店将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目前,全区餐饮单位已办排污许可证200多个,年底全部餐饮单位实行“持证”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