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饭店等餐饮业经营场所必须距离住宅、学校、医院等10米以上
20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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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10月12日电(记者马姝瑞)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了解到,该省最近出台新规,对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做出明确规范,新建饭店等餐饮业经营场所必须距离住宅、学校、医院等10米以上。
由环保、住建、商务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安徽省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今后,新建餐饮业经营场所除了要独立于住宅楼外,还必须与相邻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建筑物边界水平距离10米以上,其朝向也必须避开可能受到影响的建筑物。此外,现有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项目如果还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安装的设施与其经营规模不匹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安装或者改装。
此外,规定还明确,在住宅楼和未设置油烟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内,不得开设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业经营场所。对于在居民区内建设或可能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餐饮项目,业主单位或经营者还要征求可能受影响的公众的意见。
对于饭店排烟口、露天烧烤等居民反映突出的餐饮环境污染问题,规定明确,居民可对餐饮场所环境污染的情况进行举报和投诉,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或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赴现场调查后予以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记者了解到,违反新规的餐饮业经营者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或者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