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危害大
8月26日,本报刊发《我市餐厨垃圾即将集中收运处置》报道后,引起市民关注。不少市民拨打“党报热线”咨询相关事宜:我市餐厨垃圾的处理情况如何?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单位应如何配合统一收运处置工作?对餐馆违规处置“泔水”的,我市有什么硬性处罚标准?针对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城管委相关部门,为市民答疑解惑。
年产13万吨餐厨垃圾危害大
我市每天产生的餐厨垃圾约350吨,全年可达13万吨,主要来自各大餐馆、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目前,餐饮企业产生的餐厨垃圾一般都是由企业自行处理。孺子路一餐厅的赵经理告诉记者,餐厅开业的时候就签了泔水收购协议,每天有专人来收。至于这些餐厨垃圾的最终“去向”,他并不清楚。
餐厨垃圾中有机物、油脂及盐分含量较高,若处理不善则会对水体、大气产生污染。若餐厨废油回流餐桌,则会对居民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记者了解到,南昌餐厨垃圾有两个危害性极大的流向:一部分被一些养猪户买去作为饲料,喂养出膘肥肉壮的“泔水猪”;餐厨垃圾中的废弃油脂,被一些不法商贩回收提炼,制成含有大量致癌物质的“地沟油”。
由于缺乏专业的运输工具对餐厨垃圾进行收集运输,我市许多简陋破烂的摩托车、三轮车运输过程中造成餐厨垃圾沿途漏洒,污染了城市道路,运输途中一路飘出阵阵酸臭味,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同时,部分餐厨垃圾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进入污水管道,在管道内冷凝堵塞,发酵产生大量甲烷气体,影响污水管网的正常功能,甚至可能引发下水道爆炸事故。
餐饮服务单位承担重要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是民生之本,是市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广大餐饮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餐饮服务单位承担重要的责任。”相关人士如是说。据悉,今年七月下旬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单位提出要求,引导上述单位顺利配合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工作。
按照要求,我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统一交由市政府授权批准的特许经营企业——南昌中荷同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收运、处置,并与之签订委托政运协议。同时,上述单位应当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所在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申报下一年度本单位餐厨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
“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设施,收集容器、设施应当保持完好、封闭,并保持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据介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单位还应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对餐厨垃圾实施单独收集、存放,并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沟渠、公共厕所。此外,上述单位还应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产生的数量、去向等情况。
餐馆违规处置“泔水”最高罚5000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15日已施行的《南昌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未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设施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未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存放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台账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将餐厨垃圾交由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违反规定,未经特许经营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喂养畜禽的,由农业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