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油气污染治理改造方案出台 解决大气污染问题
2013-03-20
gdlusen
减少油气污染物排放,解决光化学烟雾、灰霾等大气污染问题,近日省环保厅制定《黑龙江省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方案》规定,从今年起在省内启动油气污染治理改造。到2015年1月1日前完成全部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作,实现我省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等油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研究表明,油气污染具有致癌性,而且在排放时能转化成臭氧、细颗粒物(PM2.5),进而造成光化学烟雾、灰霾等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方案》规定,自今年起全面启动油气污染治理改造工作。在全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新增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或设施,并向所在市(地)环境保护部门及相关部门备案,环保部门将对存在违法排放油气污染的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业主单位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大气臭氧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应对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其他城市应对年销售汽油量大于8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我省将在各地展开各种油气污染源的数量普查工作,随后进行相应监测和治理。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到2015年1月1日前将完成全部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作,实现全省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等油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大庆市等涉油企业较多的城市将根据本地实际提前开展、完成油气污染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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