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丰县梅陇龙兴首饰厂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的公示
2019-12-20
coposo
关于海丰县梅陇龙兴首饰厂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丰县梅陇龙兴首饰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丰县梅陇龙兴首饰厂项目
地点:海丰县梅陇镇花果山前灌渠道西侧
建设单位:海丰县梅陇龙兴首饰厂
建设内容:海丰县梅陇龙兴首饰厂项目位于海丰县梅陇镇花果山前灌渠道西侧,其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54'32.34",东经115°13'2.72"。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约为744m2,建筑面积9000m2,项目利用已建成12层厂房作为生产场地,从事银、铜首饰加工生产中的倒模工序,规划设计首饰倒模生产线车间共77间,设计年产能力为银饰铸件100吨,铜饰铸件200吨。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洪金龙 联系电话:1380979979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